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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长春市绿园区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06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校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Y201904-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刘禹0431-876052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现委托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区预算内,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LY201904-051

  2.3校车数量及标准:共25台校车,8台36座,17台46座。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车容车况良好且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

  2.4服务期限:3年,中标后必须确保全部校车投入使用,签订合同后提供三年(每年9个月)服务。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

  2.5服务地点:各学校

  2.6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一至周五早晚各二趟,寒暑假除外,特殊情况由双方商定解决。

  2.7车辆保险要求:每辆校车的保险要齐全,不得漏保,少保。全部校车都由校车租赁公司投保强制险和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为每辆车每座的投保金额不低于30万元。

  2.8 预算:313.25万元/年

  2.9付款方式:财政资金部分每年分三次支付,4月1日付合同款(财政资金部分)的33%,7月1日付合同款(财政资金部分)的33%,11月1日付合同款(财政资金部分)的34%。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8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18年即可),提供2018年6月后,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的公司自营车辆及租赁车辆均可,车辆标准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禹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电 话:0431-8760524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凤丹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电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真:0431-87061199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18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18年即可),提供2018年6月后,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7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的公司自营车辆及租赁车辆均可,车辆标准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3.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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