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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教育局农村寄宿学生校车服务(第四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05-09

  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林西县教育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农村寄宿学生校车服务(第四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农村寄宿学生校车服务(第四次)批准文件编号:林政纪字【2018】12号文件、林教发2018[11]号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GZJ-2019-01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林西县农村寄宿学生校车服务(第四次),中标人应为林西县农村12所学校寄宿学生采购全新的41座同一品牌中小学专用校车19辆。采购人每年最多将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168000元/辆车(以中标年服务费为准),服务期限为15年。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符合《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赤峰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3、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5月09日至2019年05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2室(林西县党政综合楼72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报名现场或代理公司处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需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参与过本项目报名并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本次无需缴纳招标文件费。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投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8会议室。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开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五楼
邮政编码: 024000
联 系 人: 刘婧
联系电话: 0476-8282842
投标保证金账户
 
采购单位名称: 林西县教育局
地 址: 林西县林西镇
邮政编码: 025250
联 系 人: 刘庆民
联系电话: 0476-58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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