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校车服务方案》提出,校车服务的工作原则为就近入学,公交优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就读,减少广大学生上下学风险。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设置校车线路、站点和频度,为需要乘车的学生提供便利。安全第一,严格标准。考虑各方利益,适当设置过渡期,逐步实现接送学生、幼儿园校车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过渡期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使用专用校车。以县为主,分工合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校车管理方式,明确部门职责,坚持分工合作,形成安全管理合力。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建立“党政主导、部门监管、以县为主、公司运营、财政补贴”的校车运营模式和安全管理机制,为需要接送的学生和幼儿提供标准专用校车服务。
要求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鼓励大型客运、公交企业建立校车公司,提供校车服务,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专业化和集约化。根据聊城实际情况,校车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类。
校车运营管理“东阿模式”。即以政府主导、专业客运公司投资运营,成立校车公司,设立校车专线班车的形式,提供校车服务。主要服务县、乡镇及农村区域,也可适当承担部分城区校车服务。
“公交化”运行模式。即以政府主导、公共交通运输企业成立校车公司,通过提供校车专线班车、设立学生公交专线的形式提供校车服务。主要服务市、县城区,也可适当承担部分农村校车服务。
经当地政府批准成立专业校车公司模式。即经县(市、 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批准设立的提供校车服务的公司。通过提供校车专线班车形式提供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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